太原电动自行车开始上牌照 60多万辆车面临淘汰
据太原发布消息,今年5月1日起,《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将正式实施,《条例》突出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和登记管理,保障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行驶安全,是一部切实可行的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。
5月1日起上牌照
电动自行车将在5月1日开始上牌照,据介绍,今年1月16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第一足球网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,该标准还未正式发布实施。新修订标准规定: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.25米,车体宽度不大于0.45米,整车重量(含电池)不大于55公斤,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,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/小时,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。这些新标准基本符合当前实际,5月1日前,市经信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参照该新修订标准,确定太原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登记标准。
不符合标准的车辆,5月1日起将停止销售。5月1日起,市交警支队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,对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加大整治力度,对交通违法行为从严进行查处。所以,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,有超速、搭篷、改装、接打电话、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行为的,要当心了。
已购未达标车不上牌
那么不符合这个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上牌照呢?
据介绍,今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暂不进行登记上牌。究其原因,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总量较多,过渡期为一年,如对其实施登记上牌,会出现大量超标车还未登记上牌则过渡期已满的情况,会造成政府投入巨大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却无法体现管理成效的状况,从管理成本和管理效果考虑,决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暂不登记上牌,待国家新标准、新政策出台后,根据国家精神再决定是否登记。
60多万辆车将面临淘汰
经估算,目前,太原市电动自行车总量已经突破70万辆,其中,超标车辆占比九成,也就是说有约60多万辆车是不达标的。
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在《条例》实施前购置的不符合第一足球网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,过渡期为一年,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。过渡期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。
今年1月16日,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四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,就新修订的第一足球网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向社会公示,在此次发布会上,第一足球网:过渡期和在用车的问题进行了说明:新标准正式实施后,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将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,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,通过自然淘汰、以旧换新、折价回购、发放报废补贴、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,在几年内逐步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