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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电动车管理《暂行规定》近期有望出台

来源:东南网(海峡都市报闽南版) 作者:尤燕姿、陈晓婷 发布时间:2013-05-09 13:17
据5月9日东南网(海峡都市报闽南版)报道,泉州近期有望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。按照泉州警方的思路,对合标电动自行车将采取“目录管理、注册登记、带牌销售、规范运行”的管理方式,对超标电动车采取“登记备案、禁售限行、临时过渡、逐步淘汰”的管理方式。据悉,截至6月30日,泉州中心市区16183辆摩托车全部达到报废期,这意味着,7月1日以后出现在中心市区道路上的摩托车,不是报废的,就是闯禁令的。警方称,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路行驶,处500元罚款,暂扣机动车和驾驶证,吊销驾照,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。
据了解,目前,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车逾15万辆,数量要比摩托车多出十几倍,据统计,2009年至2011年,三年来,全市由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6381起,直接经济损失逾1319万元。把超标电动车列入非机动车标准管理范畴,已在泉州交管部门达成共识。
据泉州警方知情人士透露,交警部门已制定了《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》,并上报泉州市委、市政府待批。但考虑到省内也将出台《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,所以泉州的《暂行规定》暂未向社会正式发布。不过,该知情人士称,《暂行规定》近期有望出台。(原标题:泉州电动车管理规定有望近期出台 超标车将淘汰)
摘编:何觉林;   摘编日期:2013年5月9日